6月20日,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。作为通过“小切口”立法解决社会治理领域大问题的实践,该立法针对行人在斑马线上浏览手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系统规定,这也是厦门在全国率先立法守护斑马线交通安全。
8月1日,《规定》正式施行。记者在厦门街头对此进行了探访。
1日,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和湖滨东路的交叉路口,行人和非机动车正有序通过一处“人非分离”斑马线。
施行首日
劝导为主加速推动法规落地
“先生您好,根据《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,从8月1日开始,过斑马线不能看手机,今后走斑马线要快速通过,不要做浏览电子设备等不安全的行为。”1日上午9时25分,在厦门市西浦路仙岳路口,执勤的交警向一名行人开出了首张“行人在斑马线玩手机影响交通安全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”并予以警告处罚。
《规定》施行首日,记者在厦门市的各大路口蹲守发现,通过斑马线时低头浏览电子设备,以及在“人非分离”斑马线上人车混行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依然较为频繁。
“今天是新规施行的第一天,我们主要以劝导为主,倡导非机动车和行人在过斑马线时不要混行,行人不要在斑马线内嬉戏、打闹、停留、浏览电子设备等。同时,做好新法规的宣传工作。”厦门交警支队秩序大队民警赵善田介绍说。
作为全国首部斑马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,《规定》从草案的提出便备受关注。而当天该法规正式施行后,也获得了不少厦门市民的认可。
在出租车司机王女士看来,“人非分离”和不在斑马线上看手机都是十分必要的。行人过斑马线的时候专心一点,既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,对于开车的司机来说,车辆拥堵的情况也会减少。
记者从厦门交警部门获悉,为了更好地推动法规落地实施,交警部门正针对法规提出的相关条款细化落地事宜。比如,围绕法规提出的斑马线旁设置非机动车道、信号灯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斑马线通行规则等具体规范要求,交警部门正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,并主动会同相关专业部门研究设计改造建设方案,按照先急后缓的思路分期分批推进落实。
“小切口”立法
解决社会治理领域大问题
斑马线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,被视作行人过街的安全线、生命线,也因此成为彰显城市良好形象的文明线。数据显示,目前厦门全市有近2800处斑马线。
如何维护好斑马线上的交通秩序?《规定》正是以这一民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为切入点。
“这是一部‘小切口’法规,很简短但直面问题。”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吴涛介绍说,《规定》一共8条,扣除开头的立法目的和最后的施行日期,其余6个条款从斑马线设置、通行、法律责任等方面,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补充细化,推动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法治化。
在交通设施配置上,《规定》提出根据道路通行需要,斑马线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、车辆右转信号灯等设施,推广设置行人按钮信号灯;针对斑马线“人非混行”问题,规定交叉路口的斑马线旁应当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,实行非机动车、行人分道通行,不具备设置条件的除外;在通行规则中,强调非机动车通过路口,斑马线旁设有非机动车道的,应当从非机动车道通过。
同时,针对近年来在斑马线上较为突出的不文明行为,明确行人通过斑马线,应当尽快通过,不得坐卧、停留、嬉闹、浏览电子设备,如果违反了规定,妨碍到车辆合法通行,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。法规倡导行人通过斑马线靠右侧通行。面对斑马线违法行为取证难、执法难的问题,法规明确,推进斑马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全覆盖,交通流量大、交通事故易发的斑马线优先设置。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拍照、录像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。
“不得在斑马线上浏览电子设备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。”吴涛表示,其实早在2017年出台的《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》中,就已经对行人在斑马线上的不文明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,包括禁止嬉闹、停留、坐卧。近几年,这些现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,但是新的不文明行为又随之产生。因此,此次立法在原来三种不文明行为的基础上,增加了禁止浏览电子设备的具体内容。
作为通过“小切口”立法解决社会治理领域大问题的生动实践,新法规在总结厦门市近年来斑马线治理有效经验的基础上,以问题为导向,注重务实管用,追求短小精悍、简洁明了、快速灵活,主要发挥地方立法补充性实施性作用。
创新立法提案形式
人大代表议案直接转为立法项目
此次厦门施行的新法规备受关注,除了它是全国首部斑马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外,也在于它由人大代表议案直接转为立法项目的特殊性。
在今年1月举行的厦门市两会上,苏国强等十位厦门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一份“关于开展斑马线交通安全立法的议案”,并通过走访调研、蹲点调查,以及和相关部门探讨座谈,联合法学专家草拟了法规草案,建议通过专项立法提升斑马线治理水平。
“我们在调研中发现,斑马线发生的交通事故占厦门交通事故的近20%。”正是这样震撼的数据,让苏国强明确,开展斑马线交通安全立法并非小事。
苏国强认为,一些任性过斑马线的行为,使得斑马线这条“生命线”“保护线”并不一定能够切切实实起到保护作用。再加上,此前关于斑马线管理的规定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,零散不系统。因此,他希望能够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,进一步细化以便于系统规范。
斑马线是行人、机动车、非机动车三者交集的地方,三者之间应该是怎样的关系?通行权怎么安排?路权如何公平分配才能既保安全又提升通行效率?诸如此类的现实问题,在新实施的法规中都进行了规定。
“这个法规虽然小,但是立法过程集中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。”吴涛介绍说。
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代表议案办理与法规制定的有机衔接,既创新立法提案形式,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,为保障人大代表直接行使立法权提供了有益探索。
此外,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立法调研,拓宽各方面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。法规草案在提交审议前,通过报纸和网站向全社会广泛征询意见建议;审议的各环节,通过书面征求、专场座谈、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,充分听取各方意见。
作为居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斑马线交通安全立法,立法团队除了书面征求所有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外,还专门前往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,与区人大代表、社区居民、学校老师、基层交警面对面交流,听取来自基层一线的声音。